网盛特卖
生意经 > 智库 > 采购与贸易百科 > > 出口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优惠条件

出口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优惠条件

  一、法律地位:

  出口信贷是项目融资中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世界上多数工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出口信贷机构。例如,美国进出口银行为鼓励本国设备出口可为私人机构提供长期融资和担保贷款。该行还与为美国出口提供中期融资的“私人出口融资公司”(PEFC)密切合作。其他国家也建有出口信贷机构,如加拿大的出口发展公司(EDC),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局” (ECGD),日本的“出口保险课”(EID)等。

  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贷款期限长,利率优惠,但多有一些附加条件,如必须购买本国的机器设备,需要提供贷款担保等。出口信贷机构参与项目融资的资格取决于其本国法及其章程的规定。一般来讲,只要项目建设中所用设备从出口信贷机构所在国进口,这些机构就可以提供融资,至于该融资能否安排成项目融资,各国出口信贷机构态度不一。美国进出口银行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的经验丰富,愿意提供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融资;而不具备这种能力和经验的出口信贷机构,不愿意提供项目融资。

  二、优惠条件:

  出口信贷机构按标准条款提供的主要优惠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贷款期限长。在发展中国家,对大多数项目的贷款可长达项目完成后10年,对发电厂的贷款可长达12年。

  2.利率低。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标准最低利率。

  3.通过政治风险保险,或者因为银行将出口信贷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视为出口信贷机构政府的信贷风险而不是借款人的风险。

  出口信贷机构在全世界提洪的风险承担支持的规模十分巨大,这些机构向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家提供的中长期保险及信贷额每年约900亿美元。

关键词

优质好货 限量特惠